10月31日,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特殊的案件。
2021年初,小奇决定卖出自己的游戏账号偿还债务,因为账号内拥有15套稀缺装备,小波支付了12万元将小奇的账户及其中的装备全部买下。
某游戏珍稀装备展示但事后小奇却心有不舍,在网上用20块钱购买了“账户被盗找回服务”,谎称被盗找回了账号并重新设置了密码。
但是在有了实名收款信息后还想逃?警方在受理案件之后很快就将其逮捕归案。
一审法院经审理,以盗窃罪判处小奇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。
小奇认为判决过重,向法院提起上诉。在二审中小奇辩称:“平台规定账户不能随意买卖,所以我不是偷,只是把自己的账户找回来。”腾讯相关用户协议这种诡辩自然没能获得法官的认可,根据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二十七条,法律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,即使游戏公司规定游戏账号是公司的财产,但《民法》规定玩家的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。
游戏公司所谓的用户协议只能起到免责作用:企业不认可玩家间的私人交易,用户因账号交易引发的纠纷游戏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所以,法律法规自然大于企业规定,在二审中法庭驳回上诉,维持了原判。其实随着游戏行业的不断发展,类似的账号纠纷案件已经屡见不鲜,在B站上就有UP主上传了许多相关视频。在这些视频中很多人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心理,认为虚拟的互联网账号不会对自己产生实际的影响,自己又在天南海北,即使出事也找不到自己。
没错,虚拟资产,尤其是游戏装备、游戏账号、游戏的价值是很难鉴定的,法院也一直没有统一的认定和判例。而在UP主的报警过程中,最常听到的一句话也是“你们这一情况不符合报案流程,需要当地警方配合”。
所以此次如此严厉的判决,对于以后出现的类似案件都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判例,不管是警方还是法院,在以后都能更好地处理此类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