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初大麦克斯是作为对付敌人碉堡而研制的自行直瞄火炮。1941年春季完成了两辆原型车的制造,随后被改进成重型坦克歼击车,并将这两辆原型车投入到东线残酷的战斗中。遗憾的是,大麦克斯最终没有投入量产。
30°弹着角,这种火炮能够在2000米距离上击穿111毫米均质钢板,1000米处穿深133mm,500米处穿深149mm,100米处穿深164mm。比“虎”式重型坦克安装的88毫米L/56炮威力大很多。
“大麦克斯”本身防护并不很好(装甲厚度从10mm到50mm)。车体上层部分后部敞开,内部携带一挺7.92mm MG34机枪作为防卫武器。改型车辆使用迈巴赫Maybach HL 120 TRM引擎(输出功率300马力,和四号坦克一样),使其最大时速能够达到40km/h。
尽管“大麦克斯”性能不俗,但只生产了两辆样车。